<%@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贵州师范大学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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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研究中心
(原贵州环境“田野中心”)
财务制度(试 行)
2005年2月20日


A 总 则

一、“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由中心主任总负责。

二、“田野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包括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其聘任由中心管理委员会决定,由中心主任办理聘用手续。

三、“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每年应向管委会提交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定后,向全体成员公开。

四、“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应本着节约、合理、高效,有利于本中心事业的发展,为本中心所有成员服务的原则。

五、“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根据条件要接受社会有关权威机构的审计。

六、所有“田野中心”成员都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对“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提出质询。中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应对提出的质询给出答复。

七、“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B 职责与权限

一、“田野中心”的财务工作分为日常财务管理和项目财务管理两部分,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进行。

二、日常财务管理,包括一切日常发生的“田野中心”非项目财务活动。

三、“田野中心”的项目分为“直属项目”和“独立项目”两类。“直属项目”系由“田野中心”直接申请立项,直接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的,其财务工作由“田野中心”直接全面负责。“独立项目”系由成员或有关人员经管委会批准,以“田野中心”名义申请立项的,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预算内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田野中心”直属项目,也可以独立核算的方式委托给项目负责人管理,其财务管理方式可与“独立项目”类同。

    所有以“田野中心”名义立项的,包括“直属项目”和“独立项目”(以下统称‘各类项目')都是“田野中心”的项目。其协议书都必须由“田野中心”与资助(合作)方签订。根据“田野中心”章程,非经“田野中心”管委会书面委托,任何成员个人都不得以“田野中心”名义与其它机构或人个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申请资助。各类项目的资金都必须划入“田野中心”的帐号,不得另设帐号。“田野中心”财务工作的最后责任由总负责人承担。

四、所有项目在一开始必须明确其性质。

五、各类项目在立项时应有明确的财务预算,并将预算存档于“田野中心”财务。 “独立项目”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包干使用,不得超支,并应按其金额大小,拨出一定比例以承担“田野中心”公共管理费用。此管理费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成本,也用于弥补和增加“田野中心”的活动经费,支持“田野中心”的其它工作。承担管理费用额度,可根据各类项目获得资助的不同条件和情况具体商定,也可采取将管理费用摊入项目费用的办法处理。

六、“独立项目”经费(经扣除分摊的管理费后),由“田野中心”财务部门按照实际需要分期分批拨给项目负责人包干使用。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有权按照预算支出经费,但人工劳务费支出必须同时交纳所得税。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及时报帐,其财务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详见后面细则)。在预算内超过 2 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开支,以及需要对预算进行超过总金额10%的调整时,需事先报请“田野中心”主任书面批准。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承认。

七、各类项目在向资助方提交阶段或最终财务报告时,应由“田野中心”出面交涉,并将所有财务凭证存档于“田野中心”财务,以备以后财务审计时核查。

C “田野中心”内部会计管理细则

一、对凭证的要求: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帐簿的依据。任何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都必须由执行和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从单位外部取得或自行填制有关凭证,以书面形式记录和证明所发生经济业务的性质、内容、数量、金额等,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何会计凭证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记帐的依据。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类。

    1,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任何原始凭证都必须做到所载明的经济业务清晰,经济责任明确,具有以下基本要素:
① 原始凭证名称
②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③ 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 (俗称“发票台头”)
④ 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⑤ 填制单位签章
⑥ 凭证附件

    2,为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正确性,应由有关人员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具体包括:① 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日期、业务内容、数据是否真实。
② 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查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
③ 原始凭证的合理性:所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业务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④ 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是否有漏项,日期、数字、文字、有关人员签章等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等。
⑤ 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各项计算及其相关部分是否正确,如有书写错误,应采用正规方法更正,不能任意涂改、刮擦、挖补。

    3,原始凭证的及时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及时性的基础。要求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及时填制有关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凭证的传递。
    原始凭证的审核是一项十分重要、严肃的工作,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① 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
② 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计算有错误的,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③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可拒绝受理,对于违法的收支,可与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二、对预算的要求
    为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要求各部门实行收支预算制度,使资金使用合理且有计划。
    1,预算可根据各自工作中涉及到的收入与支出项目设计,要求项目设置合理,性质清晰明确,使人一目了然。
    2,预算周期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决定。为便于财务管理,以短为好。建议一般预算周期不超过 6 个月。
    3,上报的预算需包括该预算周期所有预计发生的收入与支出项目与金额,由财务汇总整理后,报主任签字审批,批准后的预算是财务收付款的依据。如因突发事件造成预算外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其额度不应超出预算总额的 20% ,并需报请主任签字批准后方予支付。

三、 财务报销制度与审批权限:
    1、所有对外取得的原始报销凭证均须填写接受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发票台头)并由当事人在凭证背后签字以明确责任,没有单位名称和当事人签字的发票财务原则上不予支付。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做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一次填制完成并按序号开出,不得上、下联不符或隔号填制;作废时,应加盖 “ 作废 ” 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工作人员出差,或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财务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3、经管委会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批准文件需要单 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编号。
    4,每月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房租、物业费、水电、电话费、邮政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等由办公室主任、各项目负责人签字按计划支付(对于新聘用的兼职项目负责人的支出,需项目组负责人同时签字)
    5,每月购置办公耗材及零星用品(单价1000元以下的)的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各项目负责人签字按计划支付,(对于新聘用的兼职项目负责人的支出,需项目主任同时签字)
    6,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的支出,需由办公室主任或项 目主任及主任签字按计划支付。
    7,报销购买胶卷、录音、录像带、光盘或胶卷冲扩、刻盘费等费用时,需同时交验 相应的实物,如报销凭证与实物不符则不予支付。
    8,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由主任签字按计划支付,个人所得税统一由“田野中心”代扣代缴。工资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包括项目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带领。
    9,新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支付日期及执行标准、工作人员的工资执行标准进行调整等(包括试用期满转正)须由聘用部门负责人、主任签字按计划通知财务支付(“独立项目”临时聘用人员除外)。
    10,差旅费补助标准:国家现行标准是每人每天20~30元。本着节约原则,项目负责人可依每次活动内容和所去地区情况订立补助标准。各项目报销标准可以不一致,但①总额不得超过预算;②标准须公开宣布。报销时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11,因工作需要借支差旅费时,需附行程计划。出差结束报销费用时,如报销凭证与行程计划有超过省界的差异,需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任签字的书面说明,否则财务不予销帐。
    12,因不可避免原因发生的支出,又无法取得正式报销凭证的(不包括出差食宿费),支出限额限300元以下,并由项目负责人附上情况说明。如取得的是 “ 白条 ” 或无法取得任何凭证,但在预算范围内的,金额在500元以下,须有经手人书面说明和项目负责人签字;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还另须主管主任签字同意。如以上两类支出超出预算,除上述手续外,须报主任审批。
    13,对“田野中心”组织的活动中的各种罚款,应遵守法律有关规定。属个人责任,由个人承担;属单位责任,由项目承担;如确属无理罚款(收费),要有当事人、一位见证人和活动组织者书面说明,经主管主任签字,可凭收据变通予以报销。
    14,因工作需要领取大额现金(额度3,000元以上),需提前2天通知出纳人员,到约定的领取日期,申请人必须将现金领走,否则会造成库存现金过多违反银行规定,同时也无法保证现金的安全。如因故无法领取,需提前通知出纳将现金重新存入银行,且此项申请一周后再予办理。

四、实物验收与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1、对“田野中心”购置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实行实物验收和专人保管制度。
    2、因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办公用品及耗材,可由工作人员交叉验收,交专人保管并建立备查帐。领用时进行签字登记。
    3、因“田野中心”较特殊的工作性质,经常需要通过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来记录发生的事件和工作,这些声像记录是“田野中心”宝贵的历史资料和工作记录,原则上须由“田野中心”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并使大家资源共享。为使这一原则切实可行,工作照片可不必全部交公,但上交部分应不少于相片总张数的四分之一。每一个工作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凡因工作需要作出上述记录并通过财务报销因此发生的费用的(如购置胶卷、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及胶卷冲扩费、刻盘费等),需在该项工作完成报销有关费用的同时,将上述资料交专人保管并签署交接记录,因工作需要领用时,需签字登记,用毕及时归还。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的,需视情节做相应赔偿。
    4、因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实行负责人交叉验收、使用者负责、年终财务清查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生的正常的固定资产损毁与报废,应通过正规会计处理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不得擅自变卖和处理。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毁与报废,应分清责任,需由个人进行赔偿的部分应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年终,财务采取帐实核对的办法对“田野中心”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帐实不符、固定资产非正常损毁等问题时,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附:会计及出纳的岗位职责:
1、会计岗位
①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田野中心”会计核算的特点,设置会计科目。
② 对以下会计事项进行核算:款项的收付、财物的增减、债权与债务的发生与结算、资本的增减、费用的支出、由上述各种变化引起的财务成果。
③ 审核记帐凭证并登记帐簿,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④ 按时编制会计报表。
⑤ 根据捐赠单位的要求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⑥ 根据管委会的要求,向管委会作出财务报告并汇报相关事宜。
⑦ 负责会计档案及资料的保管。

2、出纳岗位
① 负责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及保管工作,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② 负责清算与货币有关的各项收、支及差旅费、项目借款的报销。
③ 审核原始凭证,并填制收、付款的记帐凭证。
④ 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
⑤ 按期与会计对帐,并对货币进行盘点,做的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⑥ 按时编制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⑦ 如出纳同时经手零星现金收入(会费、售书、小额捐赠等),必需向付款人开出三联收据,主任可委托专人定期对收据与现金进行核对,经其签字认可后记入现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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