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试验示范项目”
跟踪报道之三
罗甸县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总结调研
[ 供稿者:陈伟杰 来稿时间:09-09-26 编辑:陈伟杰]
继纳雍、普安县项目实施与管理总结调研活动成功开展后,2009年9月18日~9月26日,由省项目办领导和贵州师大中国南方喀斯特研究院研究生组成的调研组来到了罗甸县,协助罗甸项目办开展了“贵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试验示范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总结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延续上次普安调研顺序,先在县召开调研活动启动会→项目实施村→乡项目办→县项目办→最后召开调研信息反馈会议。
罗甸县大井村位于大小井风景区里,是省级风景名胜区,“贵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试验示范项目”选在大井村实施对该村旅游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发展旅游靠的是优美的自然风光和良好的社区环境,如何平衡好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是该村将面临的主要问题,“贵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试验示范项目”为该村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与资金支持。
经过近15天的深入调查,调研组在最后的调研报告会上总结了罗甸县项目实施和管理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揭露了一些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问题,例如,“村为主导”实施管理项目的理念落实不到位,业务部门管理思维未能转变过来,未能接受参与式的理念等问题。会上,项目办主管领导、省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荣建国处长就项目出现的问题以及不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下一步如何完善的建议,罗甸项目主管领导表示将尽快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
图为 大井村优美的自然环境
图为 调研组在大井村进行入户调查
图为 修好垃圾池后村民慢慢地自觉把垃圾挑到垃圾池倒
图为 调研组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制定项目实施与管理的环保标准
项目背景介绍:
“贵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试验示范项目”是贵州省环保局、贵州省扶贫办及福特基金会共同资助的合作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6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006年6月—2010年1月。项目通过编制贵州省环境与贫困类型区划,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试验示范项目点,制定和实施“参与式村级综合发展规划”,探索环保与扶贫政府部门的合作机制,寻求适合贵州山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